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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7号)、《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民大研〔2024〕36号)、《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民大发〔2021〕5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自由、公平、公正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材料初审,现对申请人名单及核心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10日-9月1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馈至文学院103办公室。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3260086。
文学院
2026年9月10日